为了真正实践自主、探究、合作的教育理念,我们重建了教育模式。新模式的基本框架是小组合作学习,课堂展示交流。教育大厦的基石由传统的教知识逐步转变为教学习。教育新模式很明显注重“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发展本”。为此,张卓玉先生在《构建教育新模式》一书中提出关注一个新问题:站在与学生平等的立场上,审视学生的另一种基本权利--成长权。学生成长权以学生的精神需求为基础,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学生学习、成长的性质和品质,在于人性的引发和彰显,在于心身的和谐和健康,在于人与环境的交融和协调,在于学习者与教育者的相互平等与相互尊重。我同样认为,教师必须注重和保障学生的成长权,新课改才能得以顺利实施。
张卓玉先生从学生做事、展示、服务、个性化成长四个方面阐述了学生成长的基本权利。
一、做事的权利。张先生提出:让学生在尽可能真实的环境中真实地做事,学校不仅是听课做作业的场所,更是学生做事的场所,学习既可能发生在学校,也可能发生在学校所在的社区,或学校周围可以开展学习的任何地方。
为什么要保障学生有时间、有空间地去做事呢?我认为:做事可以让学生直接接触自然与社会,可以培养他们发现问题、制定方案、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升华观念的能力。是学生自主、探究学习的一个重要途径。
作为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做事,过多的讲授、过量的作业布置都是在抢夺、侵占学生做事的时间和机会,是一种侵权行为。
二、展示的权利。众所周知,学生展示是新教育模式下课堂的主要内容。张卓玉先生也提出:展示即学习、即探究。我认为不少教师在课堂上让学生展示的出发点是为了课改、为了教育新模式,并未在思想上真正认识学生展示的必要性而在操作中或多或少影响学生展示的效果。当展示从一种学习方法转变为学生的一种权利时,若教师不能在时间和机会上保障学生的展示,那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了。
三、担当责任、服务社会的权利。张卓玉先生指出:对学生的成长而言,担当责任、服务社会是成长的一种形式,是生命的一种需要,是必须学会的一种能力。当学生担当、服务的机会无法保障时,担当、服务便成了一种需要保护的权利。
传统过于功利的教育观念,对学生成长需求的漠视,对学生的担当、服务权构成了威胁。张先生为此建议:
让学生担当起自己组建、管理学习小组的责任,不是由教师一手包办。
让学生担当起选择学习内容与方式的责任,不是一切等待教师的安排。
让学生担当起自主学习的责任,引导学生自己感受、形成、解决问题,而不是教师给问题。
让学生担当起自我治理的责任,参与各种规则、制度的设计、实施与维护,而不是坐享规则、坐等他人管理。
让学生担当起关注社会改进、社会向上的责任,为公共事务尽责表态,而不是只关心成绩,只满足“纸上德育。”
让学生担当起感恩的责任,学会向谁感恩,如何感恩。
让学生担当起感恩自然、保护环境的责任。
在实际课改操作中,我们让学生担当起了哪些责任呢?张先生的建议值得借鉴。
四、个性化成长的权利。张卓玉先生指出,保护学生的好奇心、保护学生的创新就是保护学生个性化成长的权利。我同样认为,努力让学生有时间、有空间、有选择的进行独立自主的思考探究或培养一种爱好即为创新、即为学生的个性化成长 ,学生有权利以自己喜欢的方式去成长,正如张先生所说:学校是植物园而并非制造工厂。
作为一线教师,很感谢张先生能把学生的做事、展示、服务、个性化成长作为学生的权利来进行阐述,并呼吁立法。这让我对构建教育新模式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在学生权利方面,张先生还略笔提出学生要有尊严的上学。我也认为,老师尊重学生,最重要的是尊重他的人格,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这样不仅可以让每个学生都拥有自信,热爱学习,热爱生活。同时还可避免不少教育事故。因此在上述学生成长权的四方面再加上学生尊严权,必能为新课改的向前推进保驾护航!
陈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