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为确保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满足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营造安全、和谐、规范的育人环境,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晋政督办【2014】18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忻政教督办【2014】3号)精神,结合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认真做好专项督导整改工作,成立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占羽(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文生(教育局副局长)
王恒志(教育局专职副书记)
范福龙(教育局局长助理)
成 员:教育局有关科室负责人
乡镇中心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督导室,由崔贵锋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整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教室和寝室门窗是否完好问题
全县农村小学教室和寝室门窗完好学校99所(其中,村小64所,教学点21个,乡镇小学14所,),完好率99%。初中教室和寝室门窗完好学校11所,完好率78.57%。
存在问题:需要维修教室和寝室门窗的学校数:小学1所,初中3所。
整改措施:各校认真排查学校教室和寝室门窗的损坏情况,在7月底前完成维修工程。
责任领导:张文生
2、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是否配备问题
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部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
存在的问题:农村学校现有的数字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陈旧老化,急须更换。
整改措施:借助农村义务国家改薄计划更换设备。
责任领导:范福龙
三、整改要求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晋政督办【2014】18号)的要求,及时向政府汇报自查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教育局相关部门共同联动,形成合力,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力争8月31日前消除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