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2014】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晋政督办【2014】18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定《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忻政教督办【2014】3号)的要求,我县首先转发市级文件,要求各学校在督学责任区督学全程监督下就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有学校114所,在校学生20678人。其中:有村小学64所,学生5792名;有教学点21个,学生193名;有乡镇小学15所,学生7881名;有初中14所,学生6812名。
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有2034名。其中:村小753名、教学点81名、乡镇小学457名,初中阶段有教师743名。
二、制度落实
县委、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出台了《繁峙县全面改造薄弱学校实施方案》,加大教育投入大力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政教办下发了学生道路安全责任书,并对有寄宿生的学校的乘车安全管理,有专人查看所乘车辆是否合格;责令责任区督学对特困地区乡村教师享受山区生活补助特别是县委政府补发的生活补助动态监管。
三、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教学条件
1.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后,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不存在D级危房。
2.我县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投入,保证学生人人有课桌椅。
3.近年来,我县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保证了全体住宿生一人一床位。
4.在安全饮用水方面,所有学校达到安全标准。特别对砂河第四小学、砂河第四中学两所大规模农村学校饮水进行改造工程。
5.在食堂建设方面,我县结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餐厅改造建设工程,先后投资2795.5万元,对全县41所学校的餐厅进行改造或新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此项工程结束后,将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能够满足学生就餐的需要。
6.在实施2013年度赛莱默水印计划项目中,除对砂河第四小学、砂河第四中学两所大规模农村学校饮水进行改造外,项目的主要工程就是厕所改造。目前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厕所能够满足师生需要。
7.学校教室和寝室门窗基本完好。
8.在取暖方面,所有学校都具备了必须的取暖条件。
9.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上学没有突出安全隐患点,但公路附近的学校学生住址不集中,横跨公路的学生较多,不同程度存在公路交通安全隐患。
10.目前,我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所有学校为学生提供营养餐,覆盖率达100%。
11.按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享受生活补助规定,我县分三个类别(山区120元、丘陵100元、镇区80元)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另外 我县为山区一线教师每人每月发放80元政府生活补助。
12.2007年我县实施“农远工程”,为农村学校配备了数字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但有些学校设备陈旧老化,需要不断更新。
13.财政局、教育局严格执行山西省公用经费省定标准,按时全额拨足了学生公用经费。教育局、中心校无截流。
14.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能够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但个别学校师资缺乏,无专业教师,尤其教学点教师兼任多门课程,音乐、英语等课程形同虚设。
四、存在的问题
1.个别学校如岩头小学、繁城中学等学校的门窗有不同程度的损坏,责任区督学组下达督导建议,要求近快维修。
2.农村学校现有的数字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陈旧老化,急须更换。
3.偏远农村学校师资水平低,知识不全面,同时兼任多门课程,国家规定课程虽然开齐开足了,但质量差。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