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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与创新

2016年04月22日 00:00:00 访问量:738
书法与创新
□ 李明阳

  清朝诗人赵翼诗云:“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赵翼并非否定李杜诗篇的巨大价值,而是强调艺术需要不断创新。

  书法艺术需要继承传统,但继承不是因袭,不是不敢越雷池一步,而是要先与古人“合”,再与古人“离”。书家所谓“借古以开今”,目的在于塑造自我、超越自我,在书法中体现出浓郁的时代精神。传统如同永远运动扩展的疆域,它的精神和灵魂是不断的创造;经典作品同样也将随着历史的进程而不断出现,成为后一时代的传统。

  郑板桥的书法,初学黄山谷,并合以隶书,自创一格,后来又不时将篆隶行楷熔于一炉,自称“六分半书”,后人又以“乱石铺街”形容他书法作品的章法特征。所谓“乱石”,是指正斜疏密、大小错落;所谓“铺街”,是指乱中有序、行气流畅。“乱石铺街”的艺术风格验证了“六分半书”,体现了郑板桥对墨守成规的反叛与嘲弄,更体现了郑板桥强烈的创新精神。正如郑板桥诗中所说:“四十年来画竹枝,日间挥写夜间思。冗繁削尽留清瘦,画到生时是熟时。”

  每个人的禀赋、经历不同,由此带来性格、气质、情操、趣味等方面的差异,从而形成了特定的审美倾向。就书家而言,努力寻找与这种特定审美倾向相适应的书法表现形式,就是基于美学追求的书法创作。艺术个性的形成意味着个体独特的艺术创造,这个过程既是自然过程,又是自觉过程,既是感性的,又是理性的。

  书法创新应该“变而有道”,不要一味贪图诡异,乃至误入左道旁门。虽然创新的形式不拘一格,但仍然有其基本规律可循。唐朝的孙过庭在《书谱》中对书法的自然规律阐述得十分精辟:“若思通楷则,少不如老;学成规矩,老不如少。思则老而愈妙,学乃少而可勉。勉之不已,抑有三时。时然一变,极其分矣。至如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初谓未及,中则过之,后乃通会。通会之际,人书俱老。”

  韩愈则说:“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创新是艰难的,书家在追求创作特色过程中,要经得起批评和否定。在这方面,我感受颇深,于是写下一首《写字偶得》:“也有人说差,也有人说好。我自写我意,不喜亦不恼。”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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