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县2024年中小学招生方案
为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按照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年”相关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忻教发〔2024〕28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4〕30号)、《忻州市教育局 忻州市公安局关于维护良好招生入学秩序的通知》(忻教发〔2024〕36号)等文件精神,县教体局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一)为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严肃招生纪律,统筹协调全县招生工作,决定成立繁峙县202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武培勇 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德胜 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建平 县教体局副局长
成 员:沙 鑫 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
宫晋清 县教体局办公室主任
卢俊安 县教体局财务室主任
马存才 县教体局人事办主任
左庆玲 县教体局宣教办主任
殷晋栋 县教体局高招办主任
闫 峰 县教体局中招办主任
刘 阳 县教体局幼教办主任
薛世亮 县教体局普教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普教办,办公室主任薛世亮(兼)。领导小组职责:统筹协调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划定招生范围、下达招生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本方案,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或专班,结合实际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工作,做好政策公示、宣传、解读和来访接待,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1.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县教体局与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动,对本辖区范围内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进行认真核查统计,根据辖区内小学、初中学校现有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基本办学条件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等有关要求,科学合理制定2024年所属范围内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见附件1),确保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严禁各中小学超计划招生。
2.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采用考试、面试、测试、测评、竞赛、面谈、筛选简历或者任何变相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掐尖”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以承诺入学、签订协议等方式提前抢挖生源。
3.坚持“划片”“就近”招生。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县教体局划定的招生区域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或跨县域招生。
4.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县教体局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5.坚持均衡分班原则。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体局确定的学校规模分班,不随意增减轨制,不突破班额人数,严格执行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的标准班额规定。全面实行均衡分班,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分班考试,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6.有效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流入我县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时限要求,确保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完善多孩子女同校就读等便民政策。全面落实好《山西省繁峙县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繁武政联〔2023〕1号)等文件要求,精准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保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
7.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教体局普教办、乡村振兴办备案。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加大行政和司法劝返力度。
(二)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
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忻教发〔2024〕28号)文件规定的区域、轨制和人数招生,严禁违规超计划招生。为更好地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60%。有序做好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
2.强化招生过程管理。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运用省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格按照忻州市教育局下达的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提前收费预定生源,不得与学生签订协议或作出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许诺等。考生未参加2024年度中考和未上网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综合高中班试点录取;未统一网上录取的,一律不能进行高中新生学籍转接。2024年9月1日前,县教体局将本年度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果报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由学籍管理部门按权限建立学籍。
3.规范特殊类型招生。按照《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忻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办法(试行)的通知》(忻教发〔2024〕16号)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按照“学校申报、县级审核、市级审批、计划单列、公平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普通类特长生面向本县招生,招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市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未经省教育厅审批同意,普通高中不得开办“国际部”“境外课程班”或其他实验班。
4.严格控制加分范围和分值。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规定,落实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数量及区域划分
(一)公办初中招生数量及区域划分。2024年,全县小学毕业生共3791人,全县初中现有74轨,可供给学位3700个,基本满足秋季初一年级新生入学学位需求。
1.繁城镇区
繁峙中学初中部:滨河南大道以南、向阳南路以东、京原铁路以北、东环路以西区域。
繁峙二中:①石龙西街以南,向阳路、向阳南路以西,滨河北大道以北,西环路(也称“双拥路”)以东区域(含廉租房、笔锋村、古家庄村);②石龙西街以北、红坡路以西、108国道以南以东区域。
繁城中学:①石龙东街以南,向阳路、向阳南路以东,圣水头河槽以西,滨河北大道以北区域;②金龙路以西,石龙西街、石龙东街以北,红坡路以东,108国道以南区域;③繁城镇城区范围(城区范围:108国道以南、东环路以西、京原铁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外的繁城镇各村(不含廉租房、笔锋村、古家庄村);④岩头乡,光裕堡乡,下茹越乡。
北城中学:①圣水头河槽以东、石龙东街以南、滨河北大道以北、东环路以西区域;②金龙路以东、石龙东街以北、108国道以南区域。
杏园中学(初中部):滨河南大道以南、向阳南路以西、京原铁路以北、西环路(垂直南延至京原铁路)以东区域。
2.砂河镇区
砂河中学初中部:①和谐街以北、富民路以西、滹沱河以南区域;②永兴桥以东、滹沱河以北、大营镇(不含大营镇)以西区域。
砂河二中:滹沱河以南,富民路、朝台路以东区域(含金山铺乡)。
砂河四中:和谐街以南,富民路、朝台路以西区域(含集义庄乡、东山乡)。
2.其它区域
大营中学:大营镇,平型关镇,神堂堡乡。
(二)公办小学招生数量及区域划分。2024年,全县适龄儿童预测为2800人左右,全县小学现有90轨,可供给学位4050个,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入学学位充足。
实验小学:①光明南路以东、石龙西街以南、新开路以西、滹源西大街以北区域;②西环路以东、滹源西大街以南、万里路以西、光华西街以北区域;③古家庄村。
滨河小学:①石龙西街以南、新开路以东、滹源西大街以北、向阳路以西区域;②万里路以东、光华西街以北、滹源西街以南、向阳南路以西区域;③西环路以东、滨河北大道以北、光华西街以南、向阳路以西区域。
彩璟小学:108国道以南、石龙西街以北、向阳路以西、光明北路以东区域(不含西义新村)。
滨河第二小学:滨河北大道以北、向阳南路以东、滹源东大街以南、东环路以西区域(不含圣水头村和安家地村)。
杏园中学(小学部):向阳北路以东、石龙东街以北、真武路以西、108国道以南区域。
滹源小学:滨河南大道以南、东环路以西、155县道以北、向阳南路以东区域。
逸夫小学:西环路以东、108国道以南、光明南路以西、滹源西大街以北区域。
笔峰寄宿制小学:西环路以西廉租房小区、笔峰村、泽民小区,以及东魏小学、季家庄小学原招生范围。
化肥厂小学:滨河南大道以南、向阳南路以西区域(不含古家庄村)。
以上学校入学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北城街小学、西城街小学、北城中学小学部、南街明德小学、杏园小学、砂河四小、砂河一小、砂河二小、代堡小学、长胜小学、东山明德小学等全县其它各小学和各教学点入学不在网上报名,均按相关规定在其服务区域内由学校组织招生,不得跨服务区域招生、超轨制招生。
四、公办学校入学类别、条件和招生流程
网上招生公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入学类别、入学条件、招生情况,按梯次进行招生。
(一)入学类别
1.户房齐全的适龄儿童少年
【户口】具有学校招生区域乡镇户籍(指户口在学校招生区域乡镇派出所),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招生区域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持有购房合同(签字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前,下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儿童少年
【户口】具有学校招生区域乡镇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
【房屋】父母双方在学校招生区域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或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招生区域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持有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县内户籍且学区内有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户口】具有繁峙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招生区域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持有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4.县外户籍且学区内有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户口】县外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有本校招生区域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长期居住等证明。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招生区域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持有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5.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户口】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招生区域内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网签合同或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二)招生流程
1.以上入学类别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忻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xxz.gov.cn),点击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进入“忻州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使用常用手机号注册登录,点击界面中的“繁峙县”,在报名页按照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入学类型(点“公办入学”)、监护人、户口等其他报名信息,并上传本类别要求持有的相关证件原件照片(小学毕业生在此基础上还须上传小学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原件照片),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弹出“提交成功”界面则报名成功(下同,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2.县教体局根据系统报名情况向学校推送生源信息。
3.学校接收本校生源信息并在线上初审。初审合格的,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面审;不合格的,退交县教体局。
4.家长在接到学校面审通知短信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除带上购房合同外,还应带上小区物业水电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接受面审。
5.学校根据招生轨制按入学类别依次面审。审核合格的,全部录取,办理入学手续;审核不合格的以及超过招生计划的,退交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注意: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服务自己所在区域的学校;若跨区域填报,极有可能导致已填报学校和应填报学校“两头皆空”的境况。
(三)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山西省繁峙县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等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县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县政府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县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属于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系统专设窗口中报名,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户口和房产信息等。小学毕业生在此基础上还须上传小学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原件照片。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县教体局备案,由县教体局开设绿色通道,统筹分配到实行划片入学的公办学校就读。
(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1.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不需在系统报名。
2.县特殊教育学校要做好具有入校就学能力的本县户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3.各义务教育学校对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优先保障随班就读,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对行动不便无法正常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要按照属地原则及乡村振兴办要求制定“一人一案”,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证所有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五)未按时在招生系统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未按规定时间在系统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五、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及流程
(一)招生学校
朝阳初级中学,朝阳初级中学附属小学。
(新欣小学停止招生)
(二)招生对象
朝阳初级中学:具有繁峙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朝阳初级中学附属小学:具有繁峙县户籍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一律实行网上报名(未在系统报名的,一律不予录取),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
注意:县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不可兼报。
2.报名流程。有意愿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使用常用手机号注册登录系统,点击界面中的“繁峙县”,在报名页按照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入学类型(点“民办入学”)、监护人、户口等其他报名信息,并上传学生户籍(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上传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房屋等相关证明原件相片(小学毕业生在此基础上还须上传小学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原件照片),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弹出“提交成功”界面则报名成功。
3.录取流程。网上报名结束后,系统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初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摇号资格,由县教体局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摇号(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捆绑摇号),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取。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体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电脑摇号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纪检、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招生计划、报名情况、摇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时间安排
(一)8月5日前,实行网上报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民办小学、初中将县教体局审核批准的学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二)8月5日8:00至8月8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
(三)8月9日至8月10日,县教体局根据系统报名情况向学校推送生源信息。
(四)8月11日到8月15日,学校接收本校生源信息并进行线上初审。
(五)8月16日到8月21日,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入学类别依次现场面审。
(六)8月19日,县教体局统一组织朝阳初级中学、朝阳初级中学附属小学进行摇号,并及时公布录取结果;8月20日至21日,办理入学手续。
(七)8月22日至25日,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各义务教育学校空余学位。
(八)8月31日前,各义务教育学校完成均衡编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将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九)9月1日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开学。小学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开学后15天之内各学校向县教体局报送招生名单,由县教体局建立新生学籍档案,按照控辍保学有关规定确保一人一籍,严防辍学。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办理休学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建立公示制度。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县202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要求将本方案在繁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anshi.gov.cn/)、繁峙教育信息资源网(https://fsjcjyw.30edu.com.cn/)公开。县202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负责做好应急相关工作,按照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年”相关实施方案,以及本方案要求,结合具体实际,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本校公众号,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入学具体政策、学校服务范围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受理、核实、处理本校有关社会举报,防止问题积少成多、积小成大;并针对往年易发生的问题,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沟通协商,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正面宣传释疑,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争取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理解,支持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加大对不法人员在微信、抖音等网络媒体平台上兜售入学指标扰乱招生秩序等违法招生行为的预警,对轻信他人、许诺入学,违规超计划、无计划招生,以及未经招生部门正规途径擅自招生的典型案例和严重后果做到广而告之,引导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三)维护良好秩序。县教体局和公安局将按照《忻州市教育局 忻州市公安局关于维护良好招生入学秩序的通知》要求,联合打击以下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行为:以上学为名,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而进行的威胁恐吓,缠访、闹访,围堵学校、机关,非法聚集上访等谋取不合理诉求,刻意干扰招生秩序的;打着招生、入学的幌子,各类“招生黄牛”“学托”“学贩”宣称可以托关系入学、操作民办摇号、择校择班等扰乱招生秩序,骗取钱财,谋取不当利益的;利用抖音、微信、微博等自媒体编造、传播、扩散未经官方发布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虚假信息、谣言的;以上学为名,为达到个人目的,采取威逼、纠缠工作人员、不断电话骚扰等方式达成不合理诉求,甚至违规诉求的。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查重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学籍管理。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要求,在9月15日前对接县教体局普教办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县教体局财务室将按照9月16日学籍系统学生数下拨公用经费)。县教体局将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严肃工作纪律
1.建立黑名单机制。招生过程中,填报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个人信息时上传假户口、假居住证、假房产证等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纳入黑名单并报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进行处置。列入黑名单的,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2.严格落实“十项严禁”。各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必须公布县教体局举报电话0350—5523554,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县教体局将按照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对各种途径反映的违规招生线索,及时跟进调查取证。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公办学校,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约谈、警告、通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对违反招生规定的民办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将违规行为纳入年检内容,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约谈、警告、通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罚款、减招、停招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提请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省、市相关政策为准。
附件:1.繁峙县2024年较大规模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2.忻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操作流程图
繁峙县2024年较大规模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序号 | 学校名称 | 核定轨制 | 招生计划 | 办学性质 | 备注 |
01 | 繁峙二中 | 12轨 | 60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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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繁峙中学初中部 | 8轨 | 40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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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砂河中学初中部 | 6轨 | 30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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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繁城中学 | 12轨 | 60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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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北城中学(初中部) | 2轨 | 10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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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砂河二中 | 10轨 | 50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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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砂河四中 | 10轨 | 50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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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大营中学 | 2轨 | 10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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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杏园中学(初中部) | 8轨 | 40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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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杏园中学(小学部) | 2轨 | 9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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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实验小学 | 10轨 | 45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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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彩璟小学 | 6轨 | 27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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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滨河小学 | 10轨 | 45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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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滨河第二小学 | 6轨 | 27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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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逸夫小学 | 3轨 | 135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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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笔峰寄宿制小学 | 4轨 | 18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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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北城街小学 | 3轨 | 135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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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西城街小学 | 2轨 | 9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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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北城中学(小学部) | 3轨 | 135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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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南街明德小学 | 2轨 | 9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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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滹源小学(原南关小学) | 4轨 | 18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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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砂河四小 | 6轨 | 27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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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砂河一小 | 6轨 | 27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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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砂河二小 | 4轨 | 18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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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代堡小学 | 4轨 | 18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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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长胜小学 | 2轨 | 9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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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东山明德小学 | 2轨 | 9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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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化肥厂小学 | 2轨 | 90人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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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朝阳中学 | 4轨 | 200人 | 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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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朝阳中学附属小学 | 2轨 | 80人 | 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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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特殊教育学校 | 1轨 | 20 | 公办 |